最後香港牙醫學會於會內刊物登出的澄清啟示
選舉舞弊
黃大維、梁超敏、黃永標醫生向傳媒發出失實言論
第554章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第26條 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
(1)任何人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布關於該候選人或該等候選人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3)就本條而言,關於候選人的陳述,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候選人的品格、資歷或以往的行為的陳述。
楊醫生於以下的牙科及醫學學術文章參與編輯工作:
楊醫生於以下的牙科及醫學學術文章擔任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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